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厅直属事业
2008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的公告
一、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通知的笔试总成绩,现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的各岗位前三名进入面试资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取得面试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审查于2009年2月19日—20日,每天9∶00—17∶00在四川省水利厅九楼会议室进行(成都市文武路69号)。
三、注意事项
(一)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按本公告指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复审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1张;
③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200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④有学位、职称或其他要求的岗位,请考生携带相应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二)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四)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审查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省水利厅人事劳动教育处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责任由递补人员自行承担。
(五)通过面试资格复审,并按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后由四川省水利厅人事劳动教育处发给面试通知书。
咨询电话:四川省水利厅人事劳动教育处028-86938821。
特此公告
四川省水利厅人事劳动教育处
二○○九年二月九日